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规模以下工程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榭边检码头工程项目监理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8]1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国家海防建设和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工作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榭港航码头西侧约10米
2.2 建设规模:建设500吨级边检艇专用码头一座
2.3 工程造价: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91.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3.62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总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其中,钢筋混凝土趸船在开工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2.5 监理服务阶段:主要包括40*9*2.5m趸船两台,引桥墩、撑杆墩,D1000钻孔灌注桩,钢引桥、钢联桥、钢人行桥各一座,钢撑杆三座及供电、照明工程、供水、消防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等施工阶段(含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阶段
监理工作范围: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境保护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和其他事项管理及有关协调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批准的水运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住建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水运工程专业)或住建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60周岁以下;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 2013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大榭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投标人提供本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单位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元整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16:00时前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符合“关于明确大榭开发区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办法的通知” 榭招中[2012]1号文件。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递交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31日9时30 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大榭开发区行中信广场东楼11楼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0574-8676967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层
联系人:魏小娥
电 话:0574-87360849
传 真:0574-87360896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
|||
| 招标文件附件.doc | 文件下载 | ||
| 上一条:大榭开发区游泳馆、体育馆、文艺馆外立面整治及灯光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 下一条:大榭开发区游泳馆、体育馆、文艺馆外立面整治及灯光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