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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互联网文创园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预公示
根据甬资交管办[2017]2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县互联网文创园项目工程设计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0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宁海县互联网文创园项目工程设计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来印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来印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4200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1931.24㎡。原建筑面积约:11000 ㎡。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华联生活区地块,北临纺织东路,东邻华联纺织生活区民宅,南邻滨溪住宅小区。
2.2招标范围:项目运营定位研究、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指导与服务工作等。
2.3服务期限:总周期90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设计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上发布。
5.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月 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宁波来印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纺织东路146号
联系人:柴工
联系电话:1885846026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295号环球中心24-3楼
联系人:徐璐璐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56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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