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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下洋涂农田引水灌溉及农业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下洋涂旱地改造水田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 2022-11-16 09:34:44     阅读:次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2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县下洋涂农田引水灌溉及农业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下洋涂旱地改造水田工程总承包(EPC)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8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下洋涂旱地改造水田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下洋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海县下洋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6043.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2920.37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对项目区1.25万亩旱地改造水田,新建6m田间道路13256m,4m田间路36989m,0.4m灌溉渠44895m,0.8m灌溉渠道15326m,3m排水沟7632.18m,1.5m排水沟40021m,新建4座水闸,13座灌溉机埠,11座农桥,64座窨井,725处下田埠及配套建设过路管涵、涵洞、河道清理以及渠道控制闸门等措施。本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建设地点: 宁海县三门湾现代农业开发区下洋涂片区内 。

2.2招标范围:以 EPC 模式承担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旱地改造水田、田间道路、灌溉渠及配套建设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

2.3招标控制价:23113.1万元,其中设计费192.73万元,工程费用22920.37万元。

2.4计 划 工 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需满足现场施工工期要求。

2.5标 段 划 分: 共分1个标段 。

2.6质 量 要 求: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均可。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派遣)

3.3.1 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遣)

3.3.2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

3.3.3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3.4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不得互相兼任,须提供本单位2022年5月以后(含5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

3.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及其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委托代理人如为承接施工任务单位委派的,则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填报办法的通知》甬水建〔2014〕72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需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填报单位和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以上公示信息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定标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进入定标阶段的资格。(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8本项目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详见附件;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单位及其咨询评估单位均可以参与投标。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5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网址:http://ninghai.nbggzy.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月  日09时0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下洋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胡陈港

联系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0574-65328518

 

招标代理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海北路357号二楼

联系人:周望杰

联系电话/传真: 0574-65200281、1385839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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