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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周边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9-27 14:28:51     阅读:次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周边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预公告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2号文件规定,现就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周边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9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周边配套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6-330226-04-01-398656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海县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790.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427.97万元。建设规模: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厂房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包含了两处边坡全部基岩出露范围和宕底区域。西侧边坡坡脚线长约 154m,坡顶线 205m,宕底高程约 14.5~16.0m,坡顶高程约 62.0~72.0m。东侧边坡坡脚线长约 255m,坡顶线 450m, 东侧宕底高程约 9.0~11.0m,坡顶高程约 75.0~83.3m。建设地点: 宁海县越溪乡 。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周边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所有配套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期内的保修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2.3招标控制价:2477.97万元,其中设计费70万元,工程费用2427.97万元。

2.4计 划 工 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深化周期35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5标 段 划 分: 共分1个标段 。

2.6质 量 要 求: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①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 的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②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系统” 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①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的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②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系统” 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具体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3.6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且未被列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2021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的通告》中地矿中介服务机构 D、E 级。

3.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为施工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联合体单位为设计资质的企业未被列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2021 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 名单的通告》中地矿中介服务机构 D、E 级。

3.8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5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网址:http://ninghai.nbggzy.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月 日09时0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宁海县振兴路1号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74-59956729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联系人:周全

联系电话/传真:0574-8355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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