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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长街客运集散中心工程(一期)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3.5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具体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3.6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月 日 时0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99号
联系人:章静敏、林远哲、程太象
联系电话:0574-5995728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香山路128号物流中心内4楼
联系人:杨丽亚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59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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