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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宁东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项目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7-29 16:30:29     阅读:次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县宁东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项目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2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海县宁东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7-330226-04-01-696112 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宁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宁东工业污水处理厂西侧,总用地面积34919平方米(含二期),宁海县宁东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为1.5万吨/日,二期工程总规模为3.0万吨/日,现主要设计内容为污水厂一期工程,部分单体建构筑物需同步兼顾二期工程总规模。
建设内容:新建调节池、预处理设施(包括磁混凝系统、双氧水破坏滤池、还原监护池)、A2O池、二沉池、中间提升及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消毒及计量池、鼓风机房、污泥浓缩池、调理池、预处理配套房、污泥脱水车间、辅助用房、管理用房、加药间及除臭设备以及配套的工艺、土建、电气、自控、消防、设备(水、暖)等专业工程。项目以运营为主导、运营统领设计、采购和施工,实行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发挥运营管理综合优势,主导项目运作实施。
2.2招 标 范 围:宁海县宁东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总承包及运营,具体包括宁东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含运营期内的二期项目的运维)及维护等。主要包括:(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技术要求,承担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的结构(含钢结构)、建筑、给排水、暖通、机电、消防、装修、建筑智能化、室外附属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技术规格书和竣工图,以及后续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2)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3)污水处理各专业成套设备、实验室仪器仪表设备、办公家具等采购、安装、联调联试、联合试运行,并通过通水试运行;(4)工程建设其他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生产职工培训、联合试运行、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设备监造、工程建设检测、试运行前需要完成的专项验收所需的各项工作和服务、稳定试运行期间机组性能测试和专项测试等;配合招标人完成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档案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提交有关竣工资料,承担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工作,办理配套设施确认、完成最终结算审计并负责本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等工作(其中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变配电设备的采购与安装以及绿化工程由发包人负责,其他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为准,且发包人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
本项目运营期为10年(不含建设期)。因一期项目提升改造或二期项目在10年运营期内正式投入运营的,此间一期和二期运营权均由本次中标的运营单位完成,不再进行运营招标,合同条款按此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18049.0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含设备采购安装)15311.76万元。
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2432.285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含安装工程费)7114.7691万元,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费5100.5158万元(含调试费);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费217.0009万元,运营费2.81元/吨。
2.5计划工期:包括总承包工期和运营周期,其中总承包工期:18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运营周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0年。
2.6项目工艺: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
出水水质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7标 段 划 分: 共分1个标段 。
2.8质 量 要 求: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③具备运营能力的单位:投标人应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且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城镇或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类业绩;
或由上述①、②、③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本项目的运营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三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工作分工确定。联合体一旦正式报名后,联合体成员的关系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动。
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除非组成同一联合体,否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同时参与本项目。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城镇或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以运营为导向,负责组织项目的策划、设计、采购、施工及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若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的运营单位拟派)。
施工负责人:①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若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拟派)。
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的设计单位拟派)。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且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本单位2022年5月、6月、7月连续三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其他
3.4.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4.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具体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3.4.3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完成录入;
3.4.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为施工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或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联合体单位为设计资质的企业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完成录入。
3.4.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注册
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月  日09时0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外环西路68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4-87106888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湖东花园五弄4号
联系人:龚锦钏、叶圆圆
联系电话:0574-6523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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