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工程建设(规模以上) >  招标文件预公示 >  查看详情

宁海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原华东机电地块2-5#厂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7-27 09:41:37     阅读:次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原华东机电地块2-5#厂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7月29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原华东机电地块2-5#厂房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海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海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设计概算 9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7800万元,建设规模:本次拟建厂房总面积为28763.4m2,地上建筑面积2876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占地面积9354.2平方米,计容面积37917.7平方米。包含2#、3#、4#、5#厂房以及配电间。其中2#、3#、4#、5#厂房火灾危险性丙类,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分项面积如下:2#厂房地上建筑面积11491.6平方米,计容面积15228.2平方米,占地面积3736.5平方米,层数地上3层,地下0层,建筑高度21.40米,消防建筑高度为18.25米;3#、4#、5#厂房地上建筑面积分别为5690.6平方米,计容面积7496.5平方米,占地面积1805.9平方米,层数地上3层,地下0层,建筑高度20.40米,消防建筑高度为18.25米;配电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6.0m,消防建筑高度5.60m。,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原华东机电地块。
2.2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财务决算等 。
专项咨询服务
¢招标采购: 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的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服务、设备、材料等的招标代理 。
¢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包含下述内容:①建设过程全过程跟踪咨询服务【含招标控制价编制(或者预算编制)】②结算审核。
¢工程监理: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监理(包含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理等) 。
2.3招标控制价: 206.9908万元 。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及工程竣 工结算审计结束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且为承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5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拟派) ;
3.6造价咨询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相关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
3.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
(三)其他:
3.8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造价咨询专项咨询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及其拟派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网”网站(网址:http://ninghai.nbggzy.cn/)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网 址:http://ninghai.nbggzy.cn/)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网 址:http://ninghai.nbggzy.cn/),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月  日09时0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网址:http://ninghai.nbggzy.cn/)。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海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环球中心29楼
联 系 人:王乐
电  话:0574-65258348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预公告版)宁海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 程(一期)原华东机电地块2-5#厂房工程工程全过程项目.doc 文件下载
上一条:宁东新城22-H地块配套工程招标预公示 下一条:宁东新城22-H地块配套工程招标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