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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新城22-H地块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4-01 15:46:51     阅读:次
 
宁东新城22-H地块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根据甬资交管办[2017]2号文件规定,现就宁东新城22-H地块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5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宁东新城22-H地块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宁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宁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106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8594.26万元,建设规模:包含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泵站DN500、DN800出水压力管,过盛宁线DN1200给水管及DN600给水管地块预留,金港三路雨污水管道改建及道路局部改造。污水提升泵站:泵站位于盛宁线以南、新逸路以东。废水远期流量1200m3/h,RO浓水远期流量380m3/h。废水、RO浓水24h均匀出水,近期流量均为远期的一半,泵房配套的土建、进出水管道均按远期建设,设备分近远期安装。废水、RO浓水泵房应独立或分仓建设,采用一体化预制泵站,泵房设计规模应结合废水、RO浓水流量,并考虑当缓存池满水时能在一定时间内将其排空。泵站内配套建设附属用房、除臭、绿化等设施;泵站内配套建设应急缓存池一座,废水、浓水总有效容积1500m3;泵站进场道路宽8m,道路设计需与现状道路接顺,过规划河道设箱涵一座。泵站DN500、DN800出水压力管:DN800出水压力管为废水管,DN500为RO浓水管。两根压力管并排平行敷设,起点为本工程新建污水提升泵站,终点为宁东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厂),单根管道总长约7km。过盛宁线DN1200给水管及DN600给水管地块预留:DN1200管顶管穿越盛宁线,与宁东水厂出厂管连接,再在DN1200管开口DN600专管为地块预留。金港三路雨污水管道改建及道路局部改造:因生物医药西地块的建设,金港三路(东港北路~金港路)段道路与管线需废除,现状雨、污水管道需改建。改建的雨水管,管径DN1200,管长约820m;改建的污水管,管径DN300,管长约213m,均采用大开挖施工。东港北路、金港路上金港三路方向道口封闭,对道路进行相应改造,建设地点:本项目宁海宁东新城片区内。
2.2招标范围: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箱涵、给排水、电气、结构、建筑等配套工程)、施工阶段指导与服务工作等。
2.3服务期限:总周期90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30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20天,施工图设计40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行业(排水、给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①市政公用行业(排水、给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
3.3 拟派主设计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须具备市政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中要求完成录入;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其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网址:http://ninghai.nbggzy.cn/)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网址:http://ninghai.nbggzy.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月    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宁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创业路30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74-59957348
 
招标代理人: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295号环球中心24-3楼
联系人:徐璐璐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56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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