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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汶溪流域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招标文件预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8-23 14:50:19     阅读:次
宁海县汶溪流域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招标文件预公示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县汶溪流域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5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汶溪流域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海县汶溪翠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海县汶溪翠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区位优势明显,距宁海高铁站12公里,距宁海高速路口7公里。
建 设 规 模:区内文旅资源丰富,以八公里长的美丽汶溪为纽带,串联起“谷、溪、林、村、禅”等丰富的山水田园资源和人文历史资源。项目范围内的双林民宿是浙江首批民宿阻力乡村振兴改革试点,在宁波地区有一定的客户群体,影响力较大。桥头胡街道以“天下旅游、宁海开游”的豪迈干劲,通过自投建设项目撬动社会资本,新增花间堂、诗莉莉、拾贰忆等高端住宿业态,势必会进一步助力汶溪翠谷乡村旅游的发展,汶溪翠谷有望打造成为宁海全域旅游示范标杆、长三角家庭休闲度假目的地和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
宁海县汶溪流域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工程强调生态文明的理念,整体保护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充分利用双林民宿、花间堂等文化旅游资源,提高流量的变现能力,实现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以绿色有机农业为基底,通过农业+文旅+社区为核心的产品体系打造,实现农业生产、文化旅游、田园社区等丰富业态融合,创造并提升乡村的多元价值。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72.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40.45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乡村集市(游客服务中心),花漾稻田(1号农场),水乐园,汶溪漂流,小火车一期,沿路景观提升,双林和储家村貌提升及亮化和旅游服务设施(驿站)等。其中,作为汶溪翠谷的“第一产”,花漾稻田项目流转租赁建龙路南侧、梅茶线东侧、汶溪北侧地块约210亩土地,通过公司化、标准化、科技化运作,发展农业产业,为周边农民、农业创客提供技术支持、工作岗位与农业技术交流平台等,为汶溪翠谷游客及社区居民定制专属健康有机生活,缩短农民留乡务农与进城务工的收入差距,让更多农民安心、富足的留在乡村的同时,改变农业边缘化、农村空心化的现状。
水乐园项目位于双林三麓潭东侧,汶溪河南岸,对现状水乐园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包含水动力研学设施、声控喷泉设施、水上拓展游乐设施等内容。
汶溪漂流项目沿汶溪河布置,从水乐园三麓潭至花漾稻田,全长约2.2公里,对现有漂流河道局部断面进行漂流设备安装,使其达到皮划艇能漂流的标准,以三麓潭为起点站,起点站布局设置水上漂浮平台用于游客起漂设施,根据现有河道情况,在水坝处设置漂流滑梯。终点位于花漾稻田,终点布局漂流设备收集及转运功能。
小火车一期项目起始站位为乡村市集,穿越花漾稻田至汶溪河后,沿汶溪河设置,终点站位于慈云佛学院东侧,长度约3公里,沿线设置游客服务中心站、花漾稻田站、慈云佛学院站,根据沿线场地条件布局检修场地。花漾稻田段,为节约用地,避免对农田进行硬化,结合稻田灌溉渠,在灌溉渠上铺设轨排。沿线平交横向道路设置交通安全设施。
项目总投资:11838.90万元。
招标控制价:10161.86万元,其中设计费119万元,工程费用(含设备采购费)9742.86万元,运营开办费300万元。
计 划 工 期:包括总承包工期和运营周期,其中总承包工期:54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运营周期:自交付起20年。
招 标 范 围:项目以运营为主导、运营统领设计和施工、设计和施工对运营负责的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发挥运营管理综合优势,主导项目运作实施。充分考虑商业定位、业态配比,贴合游客需求,商业业态布局紧扣游客的游览习惯及消费习惯,明确商业业态的自持与招商配比,制定招商政策,商业规范化经营。落实景区建设标准,并按照此标准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建立并运行景区标准化运营管理体系、品牌管理及市场营销体系、科学的景区价格体系、客户服务标准体系、餐饮、商品及二次开发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运营系统化整合资本投资、产品业态、规划策划、建设施工、品牌推广、营销、商业等资源,保障项目可实现持续的高增长盈利。以运营为导向,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含绿化养护)、软装、采购、文创、品牌、营销、活动策划、项目业态运营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标 段 划 分: 共分1个标段 。
质 量 要 求: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运营能力的单位:具备景区等文旅项目相关的运营管理类业绩;或由上述①、②、③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本项目的运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三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以运营为导向,负责组织项目的策划、设计、施工、文创、品牌、营销及景区运营管理,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
施工负责人:①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须提供本单位2021年4月以后(含4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其他
3.4.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4.2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具体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或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信息。
3.4.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及其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月  日09时0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汶溪翠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联系人:俞辉 
联系电话:0574-65160957 
 
招标代理人: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295号环球中心24-2楼
联系人:徐璐璐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56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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