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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胡街道陆家地块安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4-30 09:06:47     阅读:次
桥头胡街道陆家地块安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预公告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规定,现就桥头胡街道陆家地块安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6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地处桥头胡街道陆家村A地块,该地块东至九都路,南至平安中路,西至益泰路,北至兴和路。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估算约为8亿元(其中建安工程6亿元)。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72979 ㎡(约 109.47 亩),总建筑面积180388 ㎡,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141388 ㎡,主要包括排屋、高层住宅、配套商业用房、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幼儿园、配电房及门卫、村民文化礼堂等配套设施用房。地下总建筑面积 39000 ㎡;建筑占地面积21575 ㎡,总计容面积 131388 ㎡;总户数 1362 户,其中排屋 136 户,高层 1226 户;设置机动车停车位 1533 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 1500 个。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采购。
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范围为: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基坑维护设计、标识标牌及户外家具、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征用地红线内市政配套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幕墙门窗专项设计、人防、海绵城市、绿色建筑、BIM设计(地下室综合管线优化)、公共部位精装修设计、售楼部、样板房、办公区域装修设计。 
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设备及电梯、充电桩、信报箱、进户门、门牌标牌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     
3、工程施工范围:
3.3.1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修(包含电梯前室、楼梯间、大堂精装修)、安装(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消防、电梯等)、室外附属工程(市政给排水等,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等)、售楼部、样板房样板区(含办公区、公共部位精装修、售楼部、样板房施工)、临时施工围墙、大门、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3.3.2本次设计、施工范围不包括燃气、华数、通讯、电力、自来水等专业单位的专业配套项目,但包括中标人无条件协助招标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
3.3.3 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标准/品牌双方商定)、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并移交。
4、工程施工后期:中标人须配合项目前期至竣工备案等所有过程的管理工作;配合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档案馆工作;配合审计单位项目结算审计工作并将审核后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发包人;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发包人,协助完成工程决算审计等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在完成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的保修责任,直至保修责任期结束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负责联系、协调处理保修、返修事宜,并承担保修费用,并及时妥善处理好因施工质量等引起的各类投诉。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满足国家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5、工期要求:5.1、工期要求:总工期 90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810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备案之日止。含设计、施工、前期手续办理、档案归档、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工期在内,施工工期开工日期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日期为准)
5.2收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工作并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审批后有异议的,承包人应在10日历天内修改完毕并重新提交。方案设计会议纪要、发改批复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15日历天内施工图审查合格(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并按要求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其他分项设计进度按业主方要求分步提交,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本次招标设计方案不设补偿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具备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需满足负责人资格要求;若非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施工资质的建造师担任。
2.3.1 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3.2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为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投标人中标后,在各子项目实施前还须按宁海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项目组成员(包括各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4 其他要求
2.4.1 非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审核通过。其中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4.2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单位为施工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联合体单位为设计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审核通过。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6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列入尚在公示期内且被限制投标的“黑名单”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3.1开标时间:2020 年   月   日 09 时 00 分
    3.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网址: http://http://ninghai.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址:http://http://ninghai.bidding.gov.cn//)平台完成支付。
六、投标保证金:
6.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2、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各投标单位不能走同城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6.3、银行账号获取方式:通过“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并进行支付。
6.4、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08:00 时前实际到帐。 
6.5、投标人汇出账号必须是“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若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咨询电话:65131823。
七.评标办法和要求、项目需求和说明、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建龙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联 系 人:仇轩鹏    
联系电话:0574-59983052 
 
招标代理人: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气象北路295号环球中心24-2
联系人:厉丹妮、朱曙晓
联系电话:0574-6556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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