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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竹口三村地块改造安置小区十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2-11 11:21:25     阅读:次  
招标公告
宁海县竹口三村地块改造安置小区十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9GC080086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县竹口三村地块改造安置小区十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2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海县竹口三村地块改造安置小区十期工程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发改投资[2009]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海县新时代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地块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竹东路与科园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已建设完毕的六期与十期交界处已预留地下连接通道。
工程规模:用地面积2038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4062.3平方米,其中两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1563平方米,四层商业建筑面积34562.5平米,其余为高层住宅或配套用房。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6000万元)(暂按地下室4400,商业2500,住宅2000单价计算)
工期:900日历天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的监理、招标代理、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其中:(1)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
(2)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除主体设计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的涉及本工程的其它招标代理工作;
(3)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范围为提供涉及本工程的全过程控制服务(含预算和过程的审核等)。 
标段划分:1个 
质量控制目标: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控制目标:合格,具体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范及服务内容技术要求。
投资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同时具备①: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②: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2019年8月、9月、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该证明上的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2.2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2.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成员派遣。
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2.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负责人。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列入尚在公示期内且被限制投标的“黑名单”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具备监理资质的单位)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4.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具备监理资质的单位)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备注:除特别说明外,其余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ninghai.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址:http://ninghai.bidding.gov.cn/)平台完成支付。
5.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ninghai.bidding.gov.cn/),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http://ninghai.bidding.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新时代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竹海东苑南大门
联系人:葛一民
电话:0574-59977012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严岳海
联系电话: 0574-6525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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