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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海县一市镇徐家小区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8-05 03:47:39     阅读:次

招标公告

  宁海县一市镇徐家小区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一市镇徐家小区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宁海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4499.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8352.53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9437㎡(约29亩),总建筑面积为44726.39㎡(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11751.48㎡,地上建筑面积为32974.91㎡.总户数268户,总机动车停车位344个,其中地上45个,地下299个),高层住宅共7幢(其中1#、2#楼实施装配式建造),均为地上8~10层为主,地下室一层,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地点:宁海县一市镇一市村。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采购。具体包括:①工程设计范围为: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修(包含住宅公共部位等)、装配式、幕墙、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小区道路、围墙、地下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等)、亮化、智能化、标志标线等用地红线范围内各专业设计];施工阶段指导与后续服务工作(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②工程采购范围:包括电梯、空气能等设计本项目所有的采购;③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修(包含住宅公共部位等)、装配式、幕墙、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小区道路、围墙、地下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等)、亮化、智能化、标志标线、基坑围护、配电房(含电缆沟)等所有建安工程施工、完成各项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期内的保修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本次设计、施工范围不包括燃气、广电、通讯、电力、供水等专业单位的专业配套项目,但包括中标人无条件协助配合各专业配套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招标控制价:18597.53万元,其中设计费245万元,建安工程费用(含设备采购费)18352.53万元。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3计划工期(指取得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并具备交付条件止):总工期7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②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5创优夺杯要求:确保获得市“结构优质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采购、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①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②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①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②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①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②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具体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3.6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完成录入。

3.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为施工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联合体单位为设计资质的企业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完成录入。

3.8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5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网址:http://ninghai.nbggzy.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9月0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桃源商务楼A幢10楼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0574-89289537 

 

招标代理人: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295号环球中心24-2楼

联系人:徐璐璐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56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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