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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1GC0601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黄坛镇龙眼溪支流大坑溪整治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1〕37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海县黄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黄坛镇大坑溪大木村段,本工程等级V等,永久性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为963.33万元。
本工程招标范围:整治总长1052m,建设内容主要为改造提升堤防1650m,其中左岸改造提升堤防861m,右岸改造提升堤防789m;改造提升游步道871m;改造提升现有堰坝5座;改造提升机耕桥5座;在桩号0+378左岸附近改造提升大理石凉亭1座;布置涵管40米;布置窨井4座等。
本工程造价约 707.2087万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平台完成支付。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 上发布。
7 其他要求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7.2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列入尚在公示期内且被限制投标的“黑名单”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黄坛镇人民政府 代理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黄坛镇 地 址:宁海县科创中心706
联系人:方永强 联系人:周望杰 娄佳
电 话:0574-59953362 电话:0574-65200282 1385839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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