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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宁海县梅林街道美丽城镇建设工程 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 设 地 点:宁海县梅林街道下辖16个行政村(河洪行政村、凤潭行政村、方前行政村、吉利行政村、岙胡行政村、兰丁行政村、刘三行政村、伍富行政村、九都行政村、应家行政村、梅林陈行政村、仇家行政村、新庄行政村、梅园行政村、梅北行政村、胜建行政村)。
2.2建 设 规 模:项目道路工程改造总面积约169992平方米,景观绿化17080.12平方米,厕所30座,外立面改造1763平方米。各村因地制宜完善体育场地设施、雨污排水设施、长廊、栏杆、墙绘、外立面、花坛及挡墙等设施。
2.3项目总投资:8427.87万元。
工程概算费用:建安工程费7411.3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18.5546万元,两项总费用7529.9046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095日历天。(按各行政村分批施工,要求在3年内实现16个行政村完成竣工验收的目标。总工期含设计、施工、前期手续办理、档案归档、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工期在内,施工工期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载明日期为准)。
2.5招 标 范 围:宁海县梅林街道下辖的 16 个行政村村内道路、排水、活动场地、公共设施及绿化景观等施工图设计、所有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期内的保修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2.6质 量 要 求: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 全 要 求:合格。
2.8标 段 划 分: 共分1个标段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由上述具备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需满足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为施工资质的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具有道桥(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注: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4、5、6月份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其他
3.4.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4.2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体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信息;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登记地在宁海县的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信息。
3.4.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bidding.ningbo.gov.cn/ninghai/)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3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
联系人: 俞志飞
联系电话:13968356799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传真:0574-8355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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