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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GC020031
1、招标条件
宁海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0)10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房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宁海县房管中心 ,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宁海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①园丁楼小区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北邻中山东路,南邻坦坑路, 西邻东林巷, 东临高园巷。②正学公寓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北邻怡惠路,西邻北斗北路,南近正学路,东靠气象北路。③腾达小区位于宁海县兴福巷 2 号,北边靠近怡惠路,南边临近正学路,主入口位于兴福巷。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最高预算价为1000万元。
①园丁楼小区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园丁楼小区总用地面积433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00平方米,绿化率1.7%,建筑密度42%,小区住户 100户,小区人数约 400人,停车位0个。
北邻中山东路,南邻坦坑路, 西邻东林巷, 东临高园巷。 周边以住宅, 商业建筑,以及公共建筑为主,其中商业建筑的主体为超市,饭店,花木市场;工业建筑的主体为印刷厂,塑胶厂。园丁楼小区现状环境在建筑外立面,内部道路,内部设施上存在较多问题,需整治改善。
②正学公寓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占地面积 30200 ㎡,小区建筑有 10 栋,户数269 户,入住人数约 920 人。所属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教育场所居多,正学公寓属于学区房。为了居民能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对此进行改造。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北邻怡惠路,西邻北斗北路,南近正学路,东靠气象北路。周边以住宅、教育建筑为主。 正学公寓现状环境在建筑立面、内部道路、 内部设施上存在较大落差,需全面整治改善。
③腾达小区位于宁海县兴福巷 2 号,北边靠近怡惠路,南边临近正学路,主入口位于兴福巷,周边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且风格统一。该小区于 2002 年建成,楼栋总数 4 栋,估计户数 75 户,约300人。用地面积约为 4666.03m²。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现场指导、施工、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总工期要求:130 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25日历天,扩初及施工图设计:
15 日历天。施工工期:总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本次招标设计方案不设补偿费。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施工资质或者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需满足负责人资格要求;若非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1 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2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为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投标人中标后,在各子项目实施前还须按宁海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项目组成员(包括各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 其他要求
3.1.1 非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审核通过。其中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2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单位为施工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联合体单位为设计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审核通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在 3 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 1 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3.3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列入尚在公示期内且被限制投标的“黑名单”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开标时间:2020 年6月19日 09 时 00 分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网址: http://http://ninghai.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宁 海 县 分 中 心 ” ( 网 址 : http://http://ninghai.bidding.gov.cn//)平台完成支付。
7、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7.2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各投标单位不能走同城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7.3银行账号获取方式: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并进行支付。
7.4截止时间:2020 年 6月19 日 08:00 时前实际到帐。
7.5投标人汇出账号必须是“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若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咨询电话:6513182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房管中心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商务楼A幢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68348001
招标代理人: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金融中心2号楼11楼1100
联系人:张海强、龚煜橙
联系电话:18768526167/0574-6532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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