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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顷区块C地块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5-08 02:58:30     阅读:次



 

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顷区块C地块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GC040022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顷区块C地块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顷区块,周边除居民自建房外,多为工业厂房。项目用地东临益工路,南临平安中路,西侧与宁海慈吉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相邻,北临柘洋中路,地块大致呈非规则型四边形,地块内部平整,建设条件良好。

1.3 招标范围:勘察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梅林街道九顷区块C地块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勘等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勘察服务, 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及其后续服务等内容;

设计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梅林街道九顷区块C地块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土建、安装、立面装修、幕墙、安防、智能化、市政附属、管线综合、太阳能设备、基坑围护等工程(公共区域装修、供电、供水、煤气、标识、标牌、有线电视、通讯除外)];施工阶段指导与服务工作。

1.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1.5本次招标不设补偿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由上述①、②组成的联合体。

2.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4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主设计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②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审核通过。

2.5注册地在省外的企业需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2.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评价为C级及以上。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三、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审查合格通知书发出前对入围投标人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5日09时00分00秒。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网址: http://ninghai.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址: http://ninghai.bidding.gov.cn/)平台完成支付。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林东路86号

联系人:张朝杰

联系电话:0574-59959376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传真:0574-8355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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