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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综合楼工程
补充修改通知 (02)号
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02)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综合楼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一、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投标制作工具4.0.5.3版本生成制作,内容包括资信标和商务标的所有内容。
二、本项目的“上限20902412元;下限20141228元(均含本数),其中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额及非竞争性项目费用合计2824306元(含税)均未下浮。”修正为“上限20902724元;下限20141790元(均含本数),其中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额及非竞争性项目费用合计2830552元(含税)均未下浮。”
招标人: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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