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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街镇2020年海防执勤联网道路工程
修改、补充通知01号
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01)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长街镇2020年海防执勤联网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文件所作出修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一、原发布的招标文件P100“项目专用合同条款20.4.2”中“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5 ‰”,现修改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3 ‰”。
二、原发布的招标文件P127工程量清单说明中4.2其他说明“建筑工程一切险按照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至第 600 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定为 3 ‰,以后根据实际保险金额调整;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 100 万元,保险费率暂定为 5 ‰,以后根据实际保险金额调整。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现修改为“建筑工程一切险按照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至第 600 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定为 3 ‰,以后根据实际保险金额调整;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 100 万元,保险费率暂定为 3 ‰,以后根据实际保险金额调整。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三、原发布的招标文件P1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开标时间与地点”中:“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由投标单位交易本人携带交易员证递交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准时参加并签到。如违反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现修改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由投标单位交易本人携带交易员证递交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准时参加并签到。如违反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四、(1)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12月7日14:00时。
(2)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12月7日13:00时前实际到账。
(3)原招标紧急通知时间修改为2020年12月4日16:30时。
给各潜在竞包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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