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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本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东新城南滨路(金科路—屿港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1、原招标文件中的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修改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行业道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排水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原招标文件第35页勘察报价得分计算中:勘察报价与勘察评标衡量值一致的,得30分;每高于设计评标衡量值1.0%的,扣2.0分;每低于设计评标衡量值1.0%的,扣1.0分修改为:勘察报价与勘察评标衡量值一致的,得30分;每高于勘察评标衡量值1.0%的,扣2.0分;每低于勘察评标衡量值1.0%的,扣1.0分。
招标公告内容以本次更正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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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东新城南滨路(金科路—屿港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pdf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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