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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万达广场配套污水管道(丹南路至滨海大道)扩容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9-07 16:46:00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GC060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万达广场配套污水管道(丹南路至滨海大道)扩容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象山县万达广场配套污水管道(丹南路至滨海大道)扩容工程

2.2建设地点:起于丹南路与沿区路交叉口,终至污水厂外现状已建污水检查井

2.3工程造价:约3890万元

2.4工程规模:全长6378米,扩容后1#泵站输送规模为5万m³/d,2#泵站输送规模为10万m³/d

2.5招标范围:发改局初步设计批复内的铺设钢砼管、实壁管、中空缠绕管,新建钢筋混凝土井、粉碎格栅、闸门、自控及监控系统及路面修复等配套附属工程(除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及主材外,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6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

3.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5周岁以下。

3.6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7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

(三)其他

3.8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1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2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9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录入。

3.10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施工信用等级为D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2申请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或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完成录入(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13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1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后,招标代理人将对入围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后续单位不再递补(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3.15、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 2.2 条款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  有限数量制   ;

4.2、潜在申请人数量要求  15家  。

5.资格预审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17时3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资格预审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14 日17:30 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付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申请人,可拒收或退回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7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5.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6. 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
    6.1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入口: 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 9 时 00 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

方式一:现场递交。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 300 号),联系人: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李斌),联系电话:13516786987。

方式二:邮寄递交。

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递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 300 号) ” ,收件人为: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李斌),联系电话:13516786987。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来薰路1000号

联系人:钱顶峰

电话:1377795278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来薰路496 -508号二楼

联系人:李斌

电话:13516786987  0574-6575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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