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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扩建(案管服务中心楼)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7-27 17:33:10     阅读:次

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扩建(案管服务中心楼)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3151

1.招标条件

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扩建(案管服务中心楼)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5-330212-04-01-717210,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一部分,其余由区财政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费约2124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办案用房建筑面积1906平方米,其中案管服务中心面积1566平方米,连廊面积34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鄞州区检察院内)。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含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等服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幕墙、室外附属市政及管线综合、光伏、绿化景观、精装修、海绵城市、标识标牌、车位设计等,不含燃气、供水、供电、环网、三网与室分、电视电信、专用设备等需要专业公司设计的内容。但设计人应配合上述配套专业设计,进行总体方案布置。

2.3 服务期限:总周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含方案优化)设计 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有关部门审核一次性通过要求。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

3.3 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以开标日查询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13064780575、2.4000878198;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4系统使用费为100元,售后不退。

5.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6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6日09时3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74-8929263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联 系 人:陈懿倩、朱宇超

电    话:0574-8772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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