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年产100万套电器配件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6-30 16:42:21     阅读:次

年产100万套电器配件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3136

1. 招标条件

年产100万套电器配件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02-330212-04-01-64795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29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0900万元,建设规模:用地面积9380.08 平方米,建筑面积30114平方米,建设地点: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

2.2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包括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专项咨询服务

造价咨询:涉及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含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

2.3招标控制价:375.1654万元。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 工程监理 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且为承担造价咨询的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5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在系统中不得有未解锁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6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不可兼任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三)其他: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及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未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6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7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9时00分)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

联 系 人:陈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98号502室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574-87707752、18105846056

 

上一条:鄞州区姜山镇机场路至和益村公路新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下一条:鄞州区姜山镇机场路至和益村公路新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