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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 23GC07016
1.招标条件
象山县西周镇昌明路(昌平路至纬五路)道路工程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象发改审批【2022】1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 ,项目业主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红绿灯控制系统、视频系统及中心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11510.6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9251.92 万元,建设规模:道路长度共1186米,包括与广启路、永欣路2个交叉口,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2米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西周镇北部新区内,为现状昌明路南北段连接线,起点为滨港小区,终点为纬五路附近。
2.2招标范围:象山县西周镇昌明路(昌平路至纬五路)道路工程-红绿灯控制系统、高清视频综合信息采集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中心设备项目的供货、安装(包含土建与设备连接部分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48.6444万元。工程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2.3施工总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且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联动、调试。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xiangshan/,下同)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办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网站查阅服务指南《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3交易平台系统使用费100元/项目/家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通过加密制作成 rar 文件形式的压缩包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login)。
投标文件rar形式的操作手册《投标文件通过加密制作成rar文件形式压缩包的操作方法》已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服务指南中的办事指南处:http://bidding.ningbo.gov.cn/bszn/8829393.jhtml(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注意事项:(1)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5 分钟内发送解密压缩包的密码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信联系人:盛素素;联系电话:14758028472)。(2)投标文件压缩包及 PDF 文件均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发送解压密码给招标代理联系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xiangsha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兴盛路228号
联 系 人:蒋巍
电 话:0574-65836030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龙泽名园148号
联 系 人:盛素素
电 话:0574-65762311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23年 5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3年 6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
2023年 5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2023年 6 月 9 日 17 时 30 分 |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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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山县西周镇昌明路(昌平路至纬五路)道路工程-红绿灯控制系统、视频系统及中心设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pdf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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