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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鄞州区JK01-03-b4/c2地块景观绿化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3071
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鄞州区JK01-03-b4/c2地块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2〕56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绿化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12734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96741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49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300平方米,其中鄞州区JK01-03-b4地块用地面积49225平方米,建筑面积150288平方米;鄞州区JK01-03-c2地块用地面积15682平方米,建筑面积33012平方米。本项目景观绿化附属工程面积约36151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鄞州经济开发区,合兴路以北,永安河以南,嵩城路以东,鄞东路以西及东侧地块。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景观绿化附属工程施工图及招标约定范围内的景观绿化附属工程的施工、养护及保修服务(招标范围具体详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说明)。
本次招标控制价: 17873541元。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承包 。
2.3 施工总工期: c2地块施工工期120日历天,b4地块南区施工工期150日历天,b4地块北区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获得“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 / 资质;
3.2 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60%(10724125万元)及以上的具有软土地基的景观绿化附属工程或具有软土地基的园林绿化工程,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资料与资信标中类似项目应提供资料要求一致。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月(2022年12月、2023年1月、2023年2月)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5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6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1 公开招标。
5.1 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联系方式:13064780575、4000878198),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详见时间安排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5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9:30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 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招 标 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联系人:刘辉、程立波
电话/传真:0574-8901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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