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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经济开发区电力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4-14 16:48:54     阅读:次

鄞州经济开发区电力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30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经济开发区电力配套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2〕3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蓝湾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杉杉地块→钱春大道→联胜路→沿海中线→湾疏港高速→昆亭变。

2.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8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108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110千伏线路由杉杉地块接至220千伏昆亭变,新建电缆线路13.4公里(其中四回路12.4公里,双回路1公里),架空线路2.45公里(其中同塔四回路1.8公里,同塔双回路0.65公里),电缆导线、架空导线按单回路敷设。

2.3招标控制价:工程总承包控制价[其中工程费控制价,设计费控制价],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布。

2.4招标范围:以初步设计为依据,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整体工程的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且对招标范围内工程的安全、质量、投资、工期全面总承包。

2.5标段划分:1个

2.6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应达到国家及电力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工期要求为:总周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其中疏港高速段电缆排管土建施工满足疏港高速建设进度要求;

2.8安全要求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1)、(2)资质条件或由(1)、(2)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1)具备电力行业(送电专业、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电力工程项目。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得大于两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4其他要求:

(1)至投标截止之日,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且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招标补充文件的,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 《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4.6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13时30分)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蓝湾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74-88194061

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周旸、金鑫、华飞龙

地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电话:0574-87686684、13906697628、15825559120

传真: 0574-8768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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