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灵峰现代产业园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3-08 16:17:16     阅读:次

    

项目编号: 2023020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灵峰现代产业园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电梯采购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由宁波北仑灵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至沿山河路,南至育王山路,西至岩河,北至岩河。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项目用地面积为755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307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8692㎡,地下建筑面积约14383㎡,地下2层。

招标范围:灵峰现代产业园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8台电梯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350 万元

交货期和安装期:合同签订、买方确认供货期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制造,并按时运送至现场;安装周期要求满足工程总包单位进度需要,卖方应完成设备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并具备宁波市特检所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客梯,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必须明确品牌和型号) 。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客梯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厂家以同一个客梯制造厂家的品牌就本项目同时进行投标的,则拒绝投标。

3.2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且证书等级(乘客电梯)为B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制造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且证书等级(乘客电梯)为B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安装维修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电梯须为同一品牌(除餐梯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8日08:30至2023年3月14日23:59(北京时间),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eilun.nbggzy.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额度:7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可采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3月27日 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分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为:33101984136050501959。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保证金绑定时间前办理。

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在2023年3月27日 10:30前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证金保险。

  (2)无论以何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3月27日 16:00前,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要上传保单。

5.3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

(2)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由县(区)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费用凭证应编入投标文件中(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银行保函的除外)。

(3)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险保单购买成功时间以保险公司出单时间为准,在保证金绑定截止时间内完成绑定。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4)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及2015年《关于投标保证金管理功能模块全面升级并启用新招标公告等模板的通知》(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其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均修改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0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投标人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在联网的状态下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提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速度可能受到投标文件数据大小、网络速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投标人需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免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eilun.nbggzy.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行为之一的,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追偿相应损失,并上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8.3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4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采用《电子投标(申请)文件制作工具 V6.0》的最新系统版本,所有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CA认证及相关电子招投标的申请审核手续(包括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申请审核手续),并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CA认证或未办理相关电子招投标的申请审核手续(包括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申请审核手续),将无法成功参加投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系统咨询电话:陈老师0574-89383942。

8.5开标活动: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blztb.bl.gov.cn/live),在线参与开标直播过程。

8.6投标人网上签到:投标人登录北仑区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https://blztb.bl.gov.cn/wstb)自行进行签到,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

8.7投标人未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完成签到的,将被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至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8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登录北仑区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https://blztb.bl.gov.cn/wstb)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一般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未按时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非系统原因导致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失败。

8.9投标截止时,若合格投标单位数量≥3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楼

联系人:姚飞英  

电话:0574-8938404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彭秀雅、何丁华、许丹、孔佳钰

电话:0574-87939871  13566303628

邮箱:351735168@qq.com


    

 

    通过下面网址“https://blztb.bl.gov.cn/wstb”,进入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上一条: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太河蓝庭小区外墙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下一条: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太河蓝庭小区外墙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