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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弄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2-10 13:11:28     阅读:次

王家弄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3017

1. 招标条件

王家弄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1]2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12-330212-04-01-491416,建设资金由潘火街道办事处出资解决,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潘火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潘火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38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计容面积为6816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719平方米,其中住宅58729平方米,物业、社区及其他配套用房3755平方米,配套幼儿园4900平方米(12班)。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王家弄村。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招标,包括勘察、实施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3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80个工作日,其中:勘察满足设计进度,实施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15个工作日,实施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审核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图,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5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4.9亿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2.6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7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同时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主设计师和拟派勘察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2023年3月 2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 )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4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5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即2023年3月3日9时0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鄞州区分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 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 内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潘火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 系 人:周旭东、陈文昌、吴瑾婷

电  话: 0574-87284375  

传    真: 0574-8768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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