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鄞州区瞻岐镇横岭下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338
鄞州区瞻岐镇横岭下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2〕1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鄞通集团”)自筹解决,本招标项目由鄞通集团委托宁波象山湾疏港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代建,招标人为宁波象山湾疏港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瞻岐镇。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瞻岐镇,治理面积约360亩。中部已形成平整边坡挂网喷播,主要治理思路为两侧局部削坡+挂网喷播复绿,平台围堰+种植乔灌木,宕底挡墙+排水沟+挡墙内覆绿化。
2.3 招标控制价:29797691元,其中设计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512491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29285200元。
2.4 招标范围:①本工程的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②工程承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③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前。
2.8 安全要求: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或由以上要求资质组成的联合体,①②资质分别如下:
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 7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完成过单项合同建安金额在1757万及以上的矿山(区)生态修复或矿山(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工证明)的时间为准。
3.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岩土工程或水文工程地质或地质工程或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岩土工程或水文工程地质或地质工程或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岩土工程或水文工程地质或地质工程或环境地质类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
注: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地矿信用等级(地矿中介服务机构)须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公示通告”公布的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定标公示期间对中标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④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资格后审。
5.1 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6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7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上发布。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入“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宁波象山湾疏港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朝晖路416弄262号(3-3)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3567770890
招标代理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574-88358526 / 15267875582
传真:0574-88358526
| 上一条:宁波鄞州怡康院项目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下一条:宁波鄞州怡康院项目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