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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诏桥卫生院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295
宋诏桥卫生院提升项目 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鄞发改审批〔2022〕3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专项债资金与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0747 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4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8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69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68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下室 1 层;地上 5 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幢公共卫生大楼以及停车库、道路、电气、给排水等配套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含桩基、围护、建筑结构、幕墙 、装修)、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水、消防电、暖通)、室外附属工程(含道路、排水、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室外给水、室外消防给水、景观给水、景观电气)、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光伏系统、抗震支架、泛光照明、充电桩、医院污水处理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46442412元。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63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 的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2)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1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登录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5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鄞州区分网上发布。
6.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30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 CA 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 CA 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招标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509号1101室
联系人:李丽雅、孙瑞瑞、邱汉明、邱涛明
联系电话:0574-8308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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