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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乡镇李家洋村WX02-08-09地块项目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278
五乡镇李家洋村WX02-08-09地块项目已由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0】3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宁波中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80041.45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84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9226平方米,其中住宅107320平方米,物业、社区及其他配套用房8963平方米,地下建筑42943平方米。其中I标段建筑面积约74409平方米,II标段建筑面积约84817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
2.2招标范围:五乡镇李家洋村WX02-08-09地块项目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即招标控制价):23566000元。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与土建部分相衔接,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满足进度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配合总包单位争创“甬江杯”。
2.5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包单位争创“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 / 资质。
3.2业绩要求:自2017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14139600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①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②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如提供竣工验收表的,需有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四方签字盖章)(注:1.信息平台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2.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含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则需提供审计报告标明工程内容及对应造价,否则不予认可。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1公开招标。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6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9时30分)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宁波中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609
联系人:高世杰、王挺、周文渊
电话:0574-8702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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