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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洋河节制闸及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10-19 16:34:00     阅读:次

下洋河节制闸及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2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下洋河节制闸及河道整治工程 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鄞发改审批〔2022〕232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由区财政与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筹措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 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 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大嵩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恒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新建节制闸1 座,对下洋河、联港河及永安河进行整治。其中新建节制闸总宽 60 米,净高 2.7 米,下洋河整治长度 910 米,联港河整治长度 2205 米,永安河整治长度 445 米。

项目总投资: 2248 万元,其中工程部分2072万元。

计 划 工 期:30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下洋河节制闸及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14964356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3.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3.3.3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

3.3.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安全员两个岗位可相互兼任,但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3.3.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

3.4.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8日09:30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大嵩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人:宁波恒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意琳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1299号904室-2

电话:13486688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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