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凤山街道东江未来社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9-26 18:04:25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山街道东江未来社区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补助50%、街道自筹50%,项目业主为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 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备案总投资18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643.33万元(实际以市发改局审定后的概算建安工程费为准)。

建设规模:规划单元面积 51 公顷,总改造用地面积1204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整治及装修改造、景观绿化改造、道路改造、停车改造及智慧安防设施改造,数字化建设,具体涉及未来邻里、健康、教育、服务、治理等场景建设,同时对交通、低碳、建筑进行适应性改造提升。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凤山街道丰泽华庭、春江花月小区及城东文化 公园在内的部分东江社区区域。

2.2招标范围:东江未来社区创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各专业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等)、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内容的采购和施工、竣工验收(含调试及人员培训)、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运维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中标人需无条件协助招标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完成且图审合格25日历天,开工令发出后15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验收及运维(其中运维期不小于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符合图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5运维要求:本项目运维需符合相关未来社区建设要求。

2.6安全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采购、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①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②按“宁波市建筑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①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②按“宁波市建筑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①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②按“宁波市建筑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具体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还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

3.7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交(2022年6月、2022年7月、2022年8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9日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www.yuyao.nbggzy.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下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中的《余姚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4.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目前已与系统对接CA锁有:①杭州天谷:登录余姚招投标项目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咨询电话:400-0878-198;②宁波天威:咨询电话0574-87304500、87187575。

4.4 投标人自备计价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工具软件。

4.5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8日上午9:0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余姚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jy.yy.gov.cn/jsgc )(市级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5.4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余姚市金型路999号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0574-2266072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冶山路468号

联 系 人:於工

电  话:15957449930

联系电话:0574-62835509

 

上一条:余姚经济开发区西南园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慈溪DN1000原水管迁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下一条:余姚经济开发区西南园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慈溪DN1000原水管迁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