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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新丰路(西街至象山港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9-23 17:02:00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2GC041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新丰路(西街至象山港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人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象山县新丰路(西街至象山港路)改造工程(设计)

2.2工程地址: 新丰路(西街至象山港路);

2.3工程规模:改造总长度约1550米;

2.4设计周期:总周期  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并通过评审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48小时内回复。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和施工阶段现场指导与配合工作(包括所有文件的汇总),上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设计、交通工程设计、路灯工程设计等。

2.6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须有:市政或道桥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6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058号)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3.10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1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 23  日至2022年  9 月30日 17  时 30 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nbggzy.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30  日17:30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nbggzy.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nbggzy.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

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投标人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分网网站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公对公转账形式线上缴纳递交。

形式2: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或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投标人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分网网站建设工程交易系统,采用线上办理递交。

其他说明与要求:

(1)操作前请先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查阅办事指南《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流程》(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2)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及保单服务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

(5)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汇(转)款的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保单以生效时间为准(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请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

(6)投标保证金退还:系统设置按原路退还方式,如出现异常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74-65733099交易中心,0574-65733508财务)。

(7)保单线上办理如出现异常请咨询电话:0574-65733566(品茗公司)、13586880036(太保);13685869928(人保);13857414931(五联)。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 10 月 13 日17: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10 月 18 日9 时00分。

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通过加密制作成 rar 文件形式的压缩包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login)。

投标文件 rar 形式的操作手册《投标文件通过加密制作成 rar 文件形式压缩包的操作方法》已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服务指南中的办事指南处: http://bidding.ningbo.gov.cn/bszn/8829393.jhtml(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注意事项: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5 分钟内发送解密压缩包的密码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信联系人:郑梦诗;联系电话:15858472607)。

7.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发送解压密码给招标代理联系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nbggzy.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象山河路669号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陈科琪

电  话:15058000817

 

招标代理:浙江瑞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阳路59号丹府一品营销中心三楼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 俞琼   郑梦诗                    

电  话: 18667839927  15858472607  0574-6576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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