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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 22GC061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鹤浦海塘提升改造工程I标段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象发改审批[2022]1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宁波甬湾智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甬湾智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鹤浦镇北侧,面临石浦港
2.2 项目规模:海塘全长5770米,本项目工程等别为III等,海堤建筑物级别为2级。海堤、水闸防潮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2.3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概算总投资11488.32万元,本标段建安费约4282万元
2.4 招标范围:象发改审批[2022]125号批复范围内海堤加固、闸门重建、景观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安全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标段仅招批复范围内的建安工程,不包括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3.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证书,应持有省级 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 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为准) 其他标段的除外。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 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 除之日。
3.3.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
3.3.3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 相应的资格证书 。
3.3.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3.3.5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3.6 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2 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
3.4.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 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4.3 投 标 人 及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经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具体按甬资交管[2017]6 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 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 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4.4 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 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058 号)列入联合惩戒 对象。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 17:30 (北 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 (http://xiangshan.nbggzy.cn//, 下同)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 将被拒绝。
投标人办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象山分中心网站查阅服务指南《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 (咨询电话: 0574-65733566)。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 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2 年 9 月 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 止 时 间 前 将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至 “ 象 山 县 工 程 建 设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login) 。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nb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甬湾智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科技大厦西侧24层 地 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大贸五金城4号楼2楼
邮 编: 315700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 陈泽宇 联 系 人: 朱董霞
手 机: 15067415083 手 机: 13456115020
单位电话: / 单位电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5426118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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