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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浦港区物流配套集疏运道路大下线及石三线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8-08 16:46:00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  22GC051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浦港区物流配套集疏运道路大下线及石三线提升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象发改审批[2022] 1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自有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宁波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象山县大下线AK29+000-AK31+673、石三线BK25+025-BK30+421。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工程中的象山县大下线AK29+000-AK31+673段(含短链28.9米),实际长度2644米,起点位于洋墩大桥桥头,终点位于石三线,现状路基宽度7.5~8.5米;石三线BK25+025-BK30+421段(含短链1320米),实际长度4076米,起点位于三门口大桥南门桥头,终点位于沿海南线路口,现状路基宽度8.5米。

2.3 计划施工工期:施工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年。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一个监理合同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一个标段,监理服务期18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2.6 质量目标:同施工质量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监理及以上 资质,并在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7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058号)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9监理合同段强制性资格条件见附件及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5日17时3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nbggzy.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 17:30 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nbggzy.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nbggzy.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3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通过加密制作成rar文件形式的压缩包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login)。

投标文件rar形式的操作手册《投标文件通过加密制作成rar文件形式压缩包的操作方法》已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服务指南中的办事指南处:http://bidding.ningbo.gov.cn/bszn/8829393.jhtml(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注意事项: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发送解密压缩包的密码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信联系人:潘兴潽;联系电话:13685812882)。

6.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发送解压密码给招标代理联系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9000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2: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8768515060;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上述保单均可办理。

均采用线上操作,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 500 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及各保单出具单位联系人。

7.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6日17:3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7.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 ( http://xiangshan.nbggzy.cn/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9号

邮编:315700

联系人:柳佳林

电  话:0574-59129326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城靖南大街294-2号4楼

邮编:315700

联系人:潘兴潽

电话:13685812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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