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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Ⅳ标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154
1. 招标条件
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Ⅳ标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2〕1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由区财政统筹安排20000万元,其余由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区财政统筹安排比例为44.4%,自筹比例为55.6%,项目业主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瞻岐镇和塘溪镇
项目规模:项目位于瞻岐镇和塘溪镇,其中瞻岐镇涉及嵩一村西侧废弃宕口、万家洋村西北侧废弃宕口,塘溪镇涉及天裕泡沫厂后采挖区、观山村观山庙东侧废弃宕口、东山新村公路旁废弃宕口,共计治理点位5个,治理面积约66亩,主要治理思路通过削坡、清坡、挂网喷播、覆土绿化等手段进行复绿,提升生态复绿效果,消除视觉污染,实现高质量生态修复。
招标控制价:11671800元,其中设计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200700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11471100元。
招标范围:①本工程的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②工程承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③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招标范围具体详招标文件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设计周期30日历天(以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其中瞻岐镇嵩一村北西侧废弃宕口施工工期6个月,塘溪镇天裕泡沫厂后采挖区施工工期6个月,3个简易型施工工期1个月(以开工报告之日起算至区级验收通过之日止)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③或②③资质,或由以上要求资质组成的联合体,①②③资质分别如下:
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完成过单项合同建安金额在680万及以上的矿山(区)生态修复或矿山(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工证明)的时间为准。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岩土工程或水文工程地质或地质工程或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4月、2022年5月、2022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岩土工程或水文工程地质或地质工程或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4月、2022年5月、2022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岩土工程或水文工程地质或地质工程或环境地质类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4月、2022年5月、2022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
注: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地矿信用等级(地矿中介服务机构)须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公示通告”公布的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定标公示期间对中标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④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4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室
联系人:陈麒麟、王政、徐升阳、梅月娣、毛旭君
电话:0574-88103779 传真: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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