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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新城B1-2、B1-3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地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112
东部新城B1-2、B1-3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地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2〕10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根据《关于构建中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甬党发扩〔2019〕59 号)及《市级土地储备专项调度资金管理办法》(甬财综〔2021〕8 号)规定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10921 万元,建设规模:工程总用地面积约 20249 平方米,包括红梅街(西起莘苑路,东至盛莫路)、善嘉路(北起红梅街,南至中山东路)及沿河景观绿化(约 11222 平方米)。红梅街长约 407 米,标准横断面宽 16 米,设计速度 20 公里/小时,包含跨河桥梁1座;善嘉路长约 113 米,标准横断面宽 20 米,设计速度 20 公里/小时;工程建设标准均为城市支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及附属工程,桥梁工程,排水管、给水管及其他市政管网,道路配套绿化、路灯及交通环卫设施;河坎工程;配套绿地工程等。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用限额设计6998万元,具体以审核后的设计概算为准。
2.2招标范围:东部新城B1-2、B1-3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地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
2.3服务期限: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按现行的国家设计统一标准、规范对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达到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符合有关部门审核一次性通过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以上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主设计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或道桥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未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1公开招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即2022年7月25日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 )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4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5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即2022年7月26日9时3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鄞州区分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 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 内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招 标 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系人:周旭东、陈文昌、吴瑾婷
电话:0574-8728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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