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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公安局石浦派出所附属用房改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4-25 14:48:00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 22GC06035

1.招标条件

象山县公安局石浦派出所附属用房改建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备案象发改石审批【202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公安局 ,招标人为  象山县公安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28.85 万元,工程概算 732.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28.5004 万元,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1233.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59.92平方米,建设地点:象山县公安局石浦派出所公安办公大楼北侧。

2.2招标范围:象发改审批2110-330225-04-01-410065号批复范围内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附属用房、综合管线、给排水、智能化,及室外附属等(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28.5004万元。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 30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的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nbggzy.cn/,下同)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行投标确认(投标确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赋码,请各投标人记住各自的数字代码),超出规定时间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确认结束后进行线下摇号,摇号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将入围信息推送给入围的投标企业,同时也会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确认结束后予以关注。

请收到入围信息的投标企业于请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办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分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5.2投标人数量要求:入围15家,采用传统线下摇号。

(1)当投标确认成功的投标单位>15家时,先在2021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22】3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

(2)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3)当3家≤投标确认成功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nbggzy.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上交易系统-工程建设-业务管理-递交投标文件(http://xiangshan.nbggzy.cn/)。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公安局  

     地    址:象山县靖南大街409号

     联 系 人:石老师             

     电    话:1380665166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力大厦606室

     联 系 人:胡盈盈 

     电    话:0574-65722016、13486086055

                 时间安排表

投标确认截止时间

(摇号项目填写)

2022年 4 月28 日17 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2022年 5月10 日17时 00 分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2 年 5月   27 日 9时0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年5月10日 17 时 00分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5月24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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