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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JD08-D1-1地块(江南公路地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045
鄞州区JD08-D1-1地块(江南公路地段)项目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3-330212-04-01-293883,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城辉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城辉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8041万元,本地块为商住混合用地,适建普通住宅、宿舍等住宅建筑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商业、商务办公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1.78 ha;容积率1.20<R≤3.00;其中住宅建筑(含社区及物业等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40000㎡(其中宿舍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14000㎡);建筑密度40%,绿地率:居住30%,商业商务20%;建筑高度:27米≤住宅≤50米,商业商务50米,(在征得空域管理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允许至80米)。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福明街道,东至地块界线,南至桑家河,西至福明路,北至曙光北路。
2.2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为78041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2.3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4服务期限:总周期85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25日历天,主体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专项施工设计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2.5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 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1公开招标。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6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04 月 20 日09时3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招 标 人:宁波城辉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017幢21-1-1
联 系 人:茹工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联系人:陈懿倩、朱宇超
电话:0574-87727358、132509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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