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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JD01-02-10a地块(庆丰地段)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034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JD01-02-10a地块(庆丰地段)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2-330212-04-01-615863,项目业主为宁波贸轩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贸轩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888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5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9549.00平方米,容积率2.30,拟建建筑面积30697.28平方米(含PC补偿面积639.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602.60平方米(居住21415.17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90.86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68.27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122.90平方米,社区经营用房41.00平方米,室内体育馆251.00平方米,消防+安防控制室44.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40.40平方米,垃圾房60.43平方米,配电房342.72平方米,生活水泵房118.90平方米,尾气井6.95平方米,PC补偿面积639.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94.68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庆丰地段,南至用地界线,东、北至规划道路,西至朝晖路。
2.2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包括协助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管理服务、施工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
工程监理: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包含的所有施工勘察、桩基、基坑支护、建筑、结构、人防、给排水、电气、设备安装、防雷工程、夜景工程、环卫设施、变配电房站、小区围墙、燃气、电梯安装工程、消防、售楼处、展示样板房、精装修工程、幕墙及铝合金门窗工程、入户门制作及安装工程、防火门制作及安装工程、白蚁防治工程、室外工程、园林景观、智能化系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参与工程相关事宜的协调及质量回访)。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后(以委托人下发通知日期起算 )至至工程综合验收通过、产权交付、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财务决算审计完成。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5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6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可兼任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三)其他: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监理业务的单位)、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缴纳清单为准,状态为托收中的视同已缴纳社保,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联合体的指牵头人)一致);
3.9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在系统中不得有未解锁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1公开招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2年4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招 标 人:宁波贸轩地产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34
联 系 人:周丙海、岳旷怡
电 话:0574-87360849
传 真:0574-8736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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