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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一路(长丰河-周宿渡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11-15 16:46:02     阅读:次

                           金家一路(长丰河-周宿渡路)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2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家一路(长丰河-周宿渡路)工程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鄞发改审批【202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市城建资金补助一部分,其余由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宁波市鄞州区城中村改造发展服务中心共同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东郊街道,工程西起长丰河,东至周宿渡路 。

建设规模:全长约456米,城市支路,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24米,新建跨河桥梁1座。

项目总投资 :约 5399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约2082万元。

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金家一路(长丰河-周宿渡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道路、排水、桥梁、路灯基础、路灯安装、交通设施、交通科技、电缆排管、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除外)。

3.6 其他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09时3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钱丽娟、邹芳敏、吴晗晔

联系电话:0574-88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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