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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溪镇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厂房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11-08 16:31:10     阅读:次

              塘溪镇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厂房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2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塘溪镇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厂房改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1】1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建设资金为由塘溪镇政府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资产经营投资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373.15m²。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321.38万元。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为1050万元【包含建安工程费、工程设计费】,其中:1)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025万元;2)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5万元。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报批(如有)、建筑、电气、给排水、道路等工程施工总承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条件或由(1)、(2)条件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房建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人员基本信息及证书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1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人员基本信息及证书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注: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互相兼任。设计负责人不得与其他岗位互相兼任。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2)施工负责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施工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4)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单位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设计单位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资产经营投资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

联系人:阮主任

招标代理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A幢15楼

联系人:周宁栋、金琳、胡淼

    电话:0574-8687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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