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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起路(潘园路-长寿东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2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起路(潘园路-长寿东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103-330212-04-01-27091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城建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中河街道。
建设规模:北起潘园路,南至长寿东路,实施长约336米,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梁(K0+212.88-K0+271.92含一座新建桥梁,10+3*13+10桩柱式简支梁桥,桥梁总宽24.5米,桥下设置人行通道)及附属工程;排水管、给水管及其他市政管网;道路配套绿化、路灯、公交站台及交通环卫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2540.8972万元。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排水、桥梁、路灯、电缆排管、景观、交通、公交候车亭等工程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其中道路桩号K0+052.013-K0+388.048及长寿东路路口同步改造;排水包含海绵设施;桥梁地基处理范围内的旋挖桩顶至泡沫混凝土顶计入道路软基范围,搭板范围内地基处理至道路面层均计入道路软基范围;雨水管AY1-CSK1(AY1、AY2为已建井)、BY5-CSK2及横穿管、雨水支管、雨水口,污水管:AW1-AW3、BW1-BW3(AW1、BW3为已建井)及横穿管;电缆排管:长寿东路G002-新建J9;交通安全设施包含长寿东路同步实施后的路面标线)(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 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2021年11月15日)(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时3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6.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74-8929263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联系人:胡旭昂
电话:0574-87158302
传真:0574-8715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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