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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2021年城区内河疏浚、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9-03 18:42:15     阅读:次

                           鄞州区2021年城区内河疏浚、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2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鄞州区2021年城区内河疏浚、整治工程 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1〕100 号、鄞发改审批【2021】138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补助一部分,其余由区财政安排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城区内河管理中心,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城区内河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宁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福明街道及明楼街道。

建设规模:工程河道清淤疏浚中心线总长9199米,总清淤量为27016立方米。其中:Ⅰ标段:庙西河部分河道清淤疏浚,清淤河道包括4个河段(庙西河1段、庙西河2段、庙西河3段、庙西河4段),河道清淤疏浚中心线总长5162m;Ⅱ标段:华茂景观河部分河道清淤疏浚,清淤河道包括3个河段(华茂景观河1段、华茂景观河2段、华茂景观河3段),河道清淤疏浚中心线总长2092m;Ⅲ标段:戚隘河、南余河部分河道清淤疏浚,清淤河道包括2个河段(戚隘河、南余河),河道清淤疏浚中心线总长1945m。

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 977.21万元。

招标控制价:Ⅰ标段为2933392元;Ⅱ标段为2978672元;Ⅲ标段为2546448元。

计划工期:Ⅰ标段为70日历天;Ⅱ标段为70日历天;Ⅲ标段为70日历天。

招标范围:Ⅰ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庙西河河道清淤疏浚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Ⅱ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华茂景观河部分河道清淤疏浚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Ⅲ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戚隘河、南余河的河道清淤疏浚、新建护岸、河道开挖清理及南余河河道景观绿化提升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3个标段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3.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书。

  3.3.3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书。

3.3.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3.3.5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注:每个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2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3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若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外地进甬施工企业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还应提供任命文件。

3.6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全部三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09:30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区内河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

联系人: 叶工

电话:0574-87419908

招标代理人:浙江宁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恒业大厦 808 室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74-83056167;18057440839

邮箱号:6443433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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