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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镇中心路南段(姜山横山-狮山公园北)新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188
本招标项目姜山镇中心路南段(姜山横山-狮山公园北)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020-330212-48-01-14773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姜山头村、仪门村,北起姜山河,南至狮桥路南侧。
建设规模:道路长度703米,实施长度713米;另建设小区出入通道长约48米(宽度8米)。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988.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21.29万元。
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1366000元(其中项目管理费568100元,工程监理费797900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服务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包括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竣工验收及后期相关资料整理归档,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2)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或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的,须提供2021年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该证明上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相互兼任。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录入。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投标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9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3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北大路120号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系人:陈麒麟、徐升阳
电话:0574-88103779
传真: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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