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姜山镇东光村标准厂房项目勘设(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6-08 16:20:29     阅读:次

                           姜山镇东光村标准厂房项目勘设(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11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姜山镇东光村标准厂房项目 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012-330212-04-01-13791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初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

建 设 规 模:用地面积1123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12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约191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4662万元。

 

设 计 概 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暂定为14662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招标控制价:148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340000元,勘察费为140000元)

服 务 期 限: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中中标后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10日历天;勘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2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方案及方案深化设计(含效果图、平面图、估算);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2)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3)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3拟派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须提供2021年2月、2021年3月、2021年4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同时须提供2021年2月、2021年3月、2021年4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拟派。

3.4 其他:

(1)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2)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有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指: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备注: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楼1504室

联 系 人:张俊上、陈凯、华燕

电话: 0574-87842865    

 

上一条:东部新城A3-13/14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地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下一条:东部新城A3-13/14地块配套道路及绿地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