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关于穿鼻岛大桥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4-30 15:12:29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穿鼻岛大桥工程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2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包括穿鼻岛大桥和外神马岛桥。穿鼻岛大桥(含接线)西起于大榭侧环岛东路与新海路交叉口,沿现状新海路向东以桥梁方式跨越穿山北口水域后沿穿鼻岛南侧单边落地;外神马岛桥北起穿鼻岛接线道路,跨越海域后落地于外神马岛规划路。

建 设 规 模:穿鼻岛大桥工程包含穿鼻岛大桥和外神马岛桥,路线全长(含接线)约 2.78 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 2 车道,单车道宽度 4.5 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城-A级、消防车列荷载。其中:穿鼻岛大桥(含接线)西起于大榭侧环岛东路与新海路交叉口,沿现状新海路向东以桥梁方式跨越穿山北口水域后沿穿鼻岛南侧单边落地,设计车速 40千米/时。主桥采用主跨 330米的双塔双索面斜拉桥,总长590米,桥面宽17米,通航标准为2000 吨级客货滚装船,净高28米,净宽240米,最高通航水位为3.2米,最低通航水位为-2.0 米(国家85高程)。外神马岛桥北起穿鼻岛接线道路,跨越海域后落地于外神马岛规划路,设计车速30千米/时,桥面宽18米。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88960万元

设 计 概 算:工程费用控制在人民币67332万元及以内,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12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勘察60日历天(工程勘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60日历天,工程科研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招 标 范 围:整个项目的勘察(含初勘、详勘、桩基施工期间的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初步设计(含扩初和概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景观等专项设计及工程科研等设计研究工作。

标 段 划 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签发时间为准),完成过一座主跨198m及以上的市政斜拉桥设计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指承担设计的单位(下同)。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3.4 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同级别技术职称(须提供政府社保管理网站或政府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1月、2021年2月、2021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 其他:

3.5.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5.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5.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有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指: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7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30日到2021年5月18日16:00时(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下载招标文件。【也可从大榭开发区网站-办事服务-大榭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门户网站,在主页“注册入口”注册登录进入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

4.2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6网上下载标书的操作方法,可到“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下载《大榭区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咨询电话:0574-86750066 15258246009顾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万元。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

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

出具单位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仑中心支公司经办。

联系电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仑中心支公司经办:0574-86887522/13958234384(黄文伟经理)

出具单位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

联系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0574-86871382/15258182219(王老师)/15888548159(孙浩涵经理)

形式三:银行保函
投标人选择银行保函方式后,可自行选择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保函原件须在开标验证时提交给招标人。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一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转账”、“线上投保”和“银行保函”,在“保险”方式下可选择“太保”和“人保”;选择“线下转账”的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大榭开发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通过人行大小额系统直接缴入;4.采取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方式,如选择使用“太保”保单的投标人,需要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发起投保,如选择使用“人保”保单的投标人,需要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两个小时发起投保,未及时发起投保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大榭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74-8928332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934

联 系 人:周丙海、岳旷怡、张晓倩

电  话:0574-87360849

    传  真:0574-87360896

上一条:关于下厂装潢垃圾填埋场改造及加固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下一条:关于下厂装潢垃圾填埋场改造及加固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