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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奉化区溪口工业园环境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发改溪投[20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奉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位于奉化区溪口镇畸山。建设规模:新建沥青道路22182平方米,改造商铺铺装616平方米,改造原混凝土路面69219平方米,改造绿化4275平方米等。项目总投资:3301.58万元。招标控制价:24435468元。计划工期:21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改造、商铺铺装、绿化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4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3.5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3.7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且投标人的电子信用证登记信息在奉化呈“正常”状态(以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9日9时至2021年5月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溪口镇新一路518号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大厅27号综合窗口),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5.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下同)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甬行码绿码或甬行证进入开标现场,并满足其他防控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5.4投标人代表须同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代表的“健康状况真实性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递交的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中山路8号联 系 人:夏先生电 话:0574-88859025招标代理人:宁波奉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滕明楼B幢办公用房1001-1002室
联 系 人:谢先生电话/传真:0574-8858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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