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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兰江西路文化休闲广场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编号:21-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兰江西路文化休闲广场建设工程已由余姚市发展与改革局2020-330281-47-01-175562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智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 项目名称:南兰江西路文化休闲广场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项目建设规模:总面积47.33公顷,地上建筑面积约5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公园绿地、地下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3 项目总投资:约2.22亿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余姚市兰江街道。
2.6 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
2.7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8 进度控制目标:
(1)监理工期要求:达到施工工期及质量缺陷期要求。
(2)造价咨询工期要求:按施工工期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初审报告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完成。
2.9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10服务招标范围:负责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咨询),其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具体含:协助建设手续办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协助管理、合同及台帐协助管理、现场协助管理、协助施工竣工验收、协助项目决算报审、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协助服务工作、协助专项咨询服务、协助财务工作等;其中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保阶段跟踪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内容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环境保护监理等;其中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跟踪审计、结算初审。
3. 投标资格要求、条件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条和第(2)条和第(3)条资质或由以下第(1)条和第(2)条和第(3)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1)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工程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建筑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可兼任。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须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验通过。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未被列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开标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派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9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0评定标办法:按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办法指导规则》的通知,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止,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yuyao.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服务引导→操作流程→《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4.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用户自助服务系统 (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 2 号,南雷大厦(暂名)附楼 4 楼,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为:
5.2.1 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首先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余姚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121.196.209.13:8080/login)(市级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中的上传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上传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2.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至上午9:30,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或现场解密,逾期未解密视为投标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肆 万元整(¥40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到账时间以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确认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智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
联系人:谢工电话:15869357068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慈溪市白沙街道中兴大厦七层
联系人:施工;
电 话:18268691167
投标注意事项
1、每家投标单位根据要求参加开标人员不超过4人,参与开标人员应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应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投标单位所派开评标人员,且近期未去过未途经疫情较严峻的地区,未途经未途经疫情较严峻的地区返甬或到甬(或从外埠到甬、返甬后已按要求隔离满14天,未出现任何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4、要求投标单位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适当提前到达开标区域,并间隔2米以上就坐。按照规定解密投标文件工作等,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
5、各类证书、证件原件无需提交,投标单位到场人员身份证需提交。
6、投标单位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在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返还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取回身份证原件后立即离开,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7、评审过程中若发生需询标情况,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评标室固定电话形式记录询标内容,手机号码必须与人员登记一致。
8、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至上午9:30,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或现场解密,
投标单位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留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时间,避免错过解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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