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雕塑基础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重发)(借平台)

信息发布时间: 2020-12-09 16:16:26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雕塑基础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雕塑基础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2.2建设地点:象山县
2.3工程投资额(最高限价):约30万元
2.4工程规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其中①工程设计服务为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②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
2.6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或工作开始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深度,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有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上述3.1项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并负责派遣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5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房建类或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6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5周岁以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7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房建类或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8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
3.9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
(三)其他
3.8本工程施工部分须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11招标人对投标人安全保密资格审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①企业投资背景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
②企业保密机构设置不齐全,保密制度措施不完善,有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的;
③其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内容。。
3.1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12月9日至2020 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西街道华翔大厦9号楼2楼)投标报名。
4.2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格式自拟),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说明:以上①~③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单位提供)投标人可以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90661108@qq.com进行报名。
4.3 凡报名成功者,请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西街道华翔大厦9号楼2楼)获取招标文件(或根据投标人需求,采用邮寄招标文件或者发送PDF版电子招标文件给投标人)。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资料和邮购款后 1 日内寄送。
4.6 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仟万元;
递交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象山支行,账号:63010122000088410,联系电话:0574-65778501。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方式:
方式一: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联系人: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玲),联系电话:15957430650。
方式二:邮寄递交。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递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收件人为:郑玲,联系电话:15957430650。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邮寄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与收件人确认文件是否已经到达。如不确认,后果自负。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某单位                    
地  址:象山县
联 系 人:辛显超                   
电  话:0574-2774518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华翔大厦9号楼2楼
联 系 人:郑玲                        
电  话:0574-65778501               
 
上一条:象山县宝海路与新一路交叉西北角(暂名周建、里新安置小区)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招标公告 下一条:象山县宝海路与新一路交叉西北角(暂名周建、里新安置小区)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招标公告